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16年道路水路春运旅客运输
保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2974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16年全市道路水路春运工作,全面提升我市道路水路春运服务水平和能力,保障广大市民安全出行和生活物资运输畅通高效,现将《2016年道路水路春运旅客运输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1月6日
2016年道路水路春运旅客运输保障方案
2016年春运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工作将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为期40天。为安全、优质、高效地做好今年道路水路春运旅客运输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我市有关春运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积极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16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实现2016年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开门红》。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春运工作总体要求,早安排、早部署,进一步提升服务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运输安全监管,保障公路水路畅通,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和重点物资运输通畅高效。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以王国培同志为组长,王强和赵华同志为副组长,局有关科室和相关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相关单位务必在1月15日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报市交通运输局。
(二)科学研判,做好运力储备。春运期间,旅客出行将主要呈现流量剧增、流向集中、流时延长等特点。据预测,2016年春运期间我市道路客运量将达到220万人次,水路客运量将达到9万人次。全市拟投入道路客运班车2600辆左右(储备机动客运班车50辆,外借我省或客源地起(讫)点省具备相应资质的道路客运企业客车400余辆),客渡船舶120余艘。市运管局和市航务局要按预判情况牵头提前做好运输组织计划,储备相应运力,并适时与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码头进行沟通和工作衔接,及时掌握客(货)流量、流向、流时等情况,进一步做好运力运量的调查和预测分析,科学调配运力和组织客货运输。
(三)分项施策,确保春运畅通。公路养护、路政部门要加强道路养护和路政巡查力量,要对道路、桥梁、隧道及大山陡坡、急弯险道、易滑坡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加强隐患排查和道路巡查,险要路段要完善和增加警示标志牌或警示桩的设置,病害道路设施要及时处置,在春运高峰期间原则上不得安排大中修施工。要取缔“马路市场”,清除路面障碍,疏通公路通道,修补路面坑凼,确保全市境内国省道干线公路、市县域出口公路、重点旅游路的安全畅通。路政部门要落实好“绿色通道”政策,优先保障肉禽、果蔬、煤炭、油品、化肥和粮食等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港航部门要加强对通航航道、航标的养护管理,确保航道及设施安全。运管部门要做好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的组织调度工作,重点组织好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和城区旅游景点等旅客集中地的城市公交调度工作。
(四)周密谋划,做好应急准备。一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春运期间,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要在总结往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冰冻、极寒、大雪、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和大批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二是备足应急设备物资。做好各类应急车辆、工程机械、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防滑、除雪、除冰、救援等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三是做好异常天气预报预警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协调,根据恶劣天气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有关准备,加强综合运输体系间的联动预警。四是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组织好应急队伍,确保应急运输车辆、救助船舶处于良好状态,坚持值班待命。五是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当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规模、大范围、长时间滞留和运输中断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各方运力资源。
(五)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关于春运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交通运输局对2016年春运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思想认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要强化驾驶人安全管控。运输企业要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严禁存在超员、超载、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道路运输企业要提前组织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特别是客运包车驾驶人,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同时,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人安全知识、安全驾驶技能培训,特别是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培训,增强驾驶员的遵章守纪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二要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监管。督促各客运站严格执行出站检查、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和危险品查堵等制度,严格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职责。同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对车辆运行过程进行全天候监管,杜绝车辆超载超速运行,监督长途客车落实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督促客运码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危险品上船。三要强化安全告知。各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员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在乘客上车后发车前实施标准规范的安全告知和安全驾驶承诺。四要强化水上安全管理。海事部门要加大渡口渡船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以“四类”船舶为重点,严禁“三无”船舶非法营运,要督促水路运输企业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严禁船舶“带病营运”,严防船舶冒雾、冒风、冒险航行。五要强化重点和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积极组织稽查小分队、劝导队,及时查处、纠正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及时了解公路通行和气候变化情况,做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运输安全管理,并按规定配备技术熟练的驾驶和必要的车辆防滑设备。六要强化包车客运信息化监管。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下发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要求和包车客运标志牌二维码识别软件的通知》(厅运字〔2013〕56号)要求,强化信息化监管,保障全市包车客运安全、有序、规范经营。七要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力度。加大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船、从业人员监管力度,保障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六)以人为本,提升服务质量。今年春运各客运站、渡口要继续开展“情满旅途”和青年志愿者“暖冬行动”等活动,发扬往年在服务工作中形成的好传统、好做法。要以文明共建为载体,组织本单位职工、青年志愿者、“小红帽”等开展为“老、弱、病、残、孕”送水、提送行李等服务活动。客运站、渡口要有专职保洁人员及时保洁,确保干净整洁,厕所无异味。为方便旅客购票乘车,春运期间,客运站将采取24小时售票、电话预定售票等方式,并提前7天预售车票,以便科学预测客流高峰,统筹安排加班车辆,合理加密班次。并在候车厅设置咨询处,由导乘人员引导旅客购票乘车。同时,积极创新售票方式,充分依托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拓展互联网售票、电话售票、手机客户端售票等便捷售票渠道,不断提高旅客购票便利性。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天气变化、车站线路、票源票价、班次增减、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提前调整出行安排。车站、码头等客运枢纽要规范引导标志,做到内容醒目、指示清晰,准确导引旅客候乘和中转换乘。恶劣天气条件下,与铁路枢纽相衔接的二级以上客运站要24小时开放候车室,客运站和客运企业要为候车旅客提供必要的防寒物资、食品、应急药品,确保旅客不受冻、不挨饿。让旅客享受到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的温馨服务。积极开通农民工包车、购票和乘车(船)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团体票预订、流动售票等特色票务服务,继续深入开展春运农民工平安返乡(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七)严格执法,维护市场秩序。春运期间,要增派执法力量,积极开展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一要规范经营行为。要加大客运站、客运码头、配客点的监督和巡查力度,依法严查站外揽客、倒客、甩客、宰客和倒卖车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客运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二要打击非法营运。要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合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三要做好运价监管。要加强运价政策宣传,督促客运站公示基准价及上下浮动范围或上限价格及下浮幅度,并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坚决制止借春运之机倒票贩票、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维护道路、水路运输市场良好秩序。四要认真处理投诉。要畅通诉求渠道,公开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短信或邮箱,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提升业务投诉、信息咨询、意见处理效率和质量。五要规范执法行为。要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法纪律,坚持文明执法,注重调查取证,展示队伍良好形象,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六要确保行业稳定。各行业主管部门、运输企业要全面掌握了解行业矛盾问题、动态情况,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应对、处理非法上访和聚集闹事等事件。重点在春运期间,要避免出台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政策措施。
(八)广泛宣传,营造和谐氛围。面对繁重的春运任务,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主动开展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和局门户网站,广泛宣传交通运输部门春运工作措施和做法,让旅客了解春运政策、服务措施和出行信息;大力宣传广大交通运输干部职工辛勤工作、热情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先进事迹。二要加强安全出行知识宣传,教育引导旅客掌握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自觉乘坐合法客车,监督驾驶员行为。三要督促运输企业畅通短信、电话投诉渠道,完善车内公示信息内容,方便旅客监督。要及时调查处理举报事项并向投诉人反馈,加大投诉信息公布力度,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对媒体报道和社会群众反映的运输安全与服务问题,调查核实后,要及时纠正和改进。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春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2016年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工作,增强大局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把思想统一到做好春运工作上,把行动统一到全市春运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落实,确保2016年道路水路旅客春运工作圆满完成。
(二)全面督导检查。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运输企业,要按照市局春运工作的安排,紧密结合属地、行业春运工作实际,在春运开始前对本地区、本单位参加春运的企业和重点车辆以及重点路段、公路桥梁、港站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并列出清单,实行销号制度,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春运准备工作都要进行督导,督促被查单位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市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要分别对分管工作领域的春运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暗访。春节前夕,市局将组织对各单位春运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根据春运办有关安排部署,及时汇报春运工作准备、开展情况及重大问题,并主动加强与铁路、民航、公安、安监、宣传、旅游、气象、消防等相关部门以及相邻地区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对接工作,建立联勤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联合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问题,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措施联动,共同做好春运工作。
(四)强化值班值守。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及运输企业,要规范细化并严格执行春运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同志要亲自带班,率先垂范,靠前指挥,深入春运工作一线进行现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进行。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请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有关单位将春运值班安排表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局运输科(联系电话及传真:3356107;电子邮箱;522096998@qq.com)。
(五)按时报送信息。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及各运输企业要分别组织撰写上报春运工作专项宣传材料,及时把春运进展情况、动态出行信息及有关数据,特别是所采取的便民利民措施和应急专题材料以及春运声像资料等,报市局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负责联系市内外媒体播报。市运管局和市航务局安排落实好全市道路、水路旅客运输统计工作,于每天上午9:00前将前一天的道路、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报市交通运输局。春运结束后5天内,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属有关单位要将县区、本单位春运工作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书面报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